山东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的重要省份之一,在建筑节能推进过程中充分运用经济、行政等手段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青岛推动建筑节能利用“市场+”
日前从山东省青岛市有关部门了解到,为大规模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并保证工程质量,青岛市按市场化方式运作,由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,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,今年预计可让4万户居民受益。
青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青岛市非节能居住建筑存量约4000万平方米。这些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差,一方面造成采暖能耗高、冬季室内温度低,居住舒适度差;另一方面在天气湿度大时墙体内侧易产生结露,进而造成霉变和破损等。
据介绍,2014年青岛市开展改造试点,完成试点改造面积25万平方米,试点工程基本沿用政府投资模式。由于财政预算有限等,相对于庞大的改造存量,节能保暖工程改造进展迟缓,未纳入改造的小区居民对此意见较大。为此,青岛市按市场化方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。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,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。国家、市、区(市)三级财政按约每平方米135元标准实行定额奖励。
青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市场运作模式合理规避了财政压力和财政风险。另外,通过节能保暖工程质量与财政奖励金额挂钩,督促了建设单位主动做好做优工程质量,确保了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。去年,青岛市完成节能保暖改造304万平方米,受益居民约3.6万户,是往年同期改造量的6倍。今年,青岛市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列入市办实事,市级财政投入1.6亿元,预计可改善约4万户居民生活质量。
威海完成既有建筑热计量
山东省威海市政府网站日前透露,2008年以来,当地政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,坚持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企业参与、用户配合”的原则,大力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投资29.5亿元,完成改造任务4291.29万平方米,占全市建筑面积的60.15%。威海市中心区、荣成市、文登区、乳山市中心区范围满足条件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改造,中心区域改造率已达100%;威海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全部完成节能改造的城市。
一是落实责任,确保领导到位。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改造工程指挥部,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,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。将改造纳入对各区市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,由市、县(区)、镇(街道)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,实行周调度、月通报、季点评,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。
二是科学统筹,强化资金保障。按照“属地管理”的原则,设立改造专项资金,按照“实施热计量及管网热平衡两项改造的按10元/平方米,实施热计量、管网热平衡及围护结构3项综合节能改造的按37元/平方米”的标准对供热企业予以补助。同时,充分运用以奖代补手段,设立供热计量奖补资金,年底由各区市对供热企业能耗情况、服务质量、供热计量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,根据考评名次确定以奖代补拨付比例,充分调动起供热企业的参与积极性。
三是成效凸显,实现互利共赢。一是群众得实惠。节能改造后,单体楼宇室温得到有效调节,且改造效果简洁美观,建筑寿命延长,提升了房产价值,赢得了群众赞誉。二是热企增效益。市区供热企业在原有热源的情况下新增供热面积600余万平方米,减少投产1台锅炉和1台发电机组、减少建设投资两亿元;2014年以来,市区供热系统每年节约供热运行成本达8100多万元。三是城市降能耗。当地老旧住宅节能改造完成后,三项全改项目供热能耗由改造前47.60瓦/平方米降低到30.45瓦/平方米,降耗达36%;两项全改项目供热能耗由改造前42瓦/平方米降低到29.5瓦/平方米,降耗达30%。威海市一个采暖期节省标煤25.53万吨,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66.88万吨、二氧化硫排放量1225吨、烟尘粉尘排放量3413吨,节约热能增加供热面积1000余万平方米,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。